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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江省最低工资标准
2006-08-31 14:34: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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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息来源:宁波市信息中心
从2006年9月1号起,浙江省将最低月工资标准最高档提升到750元,和上海相同。
据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介绍,这是我省自1994年开始实行最低工资制度以来调整力度比较大的一次。企业员工只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,或者虽未签订劳动合同但已确定劳动关系的都适用。
据省政府所发的《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》规定,新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分为4档,分别是540元、620元、670元和750元,每档比调整前增加50-80元;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分别调高为4.6元、5.3元、5.7元和6.4元,比调整前增加0.4-0.7元不等。最低工资中包括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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